警示教育专栏(2020年第9期)
发布时间: 2020-09-21
违反政治纪律,搞团团伙伙、拉帮结派,捞取政治资本。
● 条例原文
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六章第四十九条:在党内搞团团伙伙、结党营私、拉帮结派、培植个人势力等非组织活动,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、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,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;导致本地区、本部门、本单位政治生态恶化的,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。
● 案例解析
搞山头主义、小圈子小气候小势力,破坏政治生态
湖北省地税局原党组书记、局长杨天然,凭个人好恶,结成了以他为核心的“小圈子”。搞团团伙伙、拉帮结派,将生活中的朋友圈政治化,形成“小圈子”,营造“小气候”,培植“小势力”,“三小”现象形成了宗派主义、山头主义,影响到一个单位的政治生态。他经常在“小圈子”内非议组织决策,多次散布与自己身份不相符合的言论,发表不负责任的议论,极大地影响了当地干部队伍的团结。
杨天然受到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处分,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
解 析:从执纪实践看,被查处的严重违纪党员干部有的奉行圈子文化、码头文化,搞“小圈子”,搞团团伙伙,培植个人势力;有的为谋求职务晋升大搞政治攀附;有的野心膨胀,公器私用,不择手段为个人造势;有的政治问题与经济腐败相互交织,大搞利益交换,形成利益集团,破坏党内政治生态,影响党的执政基础。党内绝不允许搞团团伙伙、结党营私、拉帮结派,搞了就是违反政治纪律。全面从严治党,严肃党内政治生活,就要坚决防止和反对宗派主义、山头主义,旗帜鲜明地维护党的团结统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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